2005年4月26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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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侵害美国托福试卷著作权案执结
  去年12月终审判决的新东方侵权案终于得以彻底解决。昨天上午,法院和ETS的代理人检查了新东方的内部书库没有发现侵权资料;新东方也提供了侵权资料已销毁的证据。
  据承办此案的执行法官介绍,去年判决生效后,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ETS)和美国研究生入学管理委员会(GMAC)于3月23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请求法院责令新东方学校立即停止一切侵权的行为;责令新东方学校将其所有的侵权资料和印制侵权资料的软片交法院销毁,或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所有侵权资料和印制侵权资料的软片已经被销毁;请求法院向北京市宣武工商分局调取扣押的侵权资料并予销毁等。
  昨天上午,在新东方4楼会议室,执行法官召集当事双方进行现场协商。在法官的监督下,新东方负责人再次强调该校已将全部侵权资料销毁,法官宣读了一份从宣武工商分局调取的销毁证明。
  在ETS代理人的要求下,新东方又叫来两位证人证明已将其他侵权资料自行销毁,最后还当场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承诺书:今后不再复制和销售侵权资料。
  之后,新东方应ETS方面的要求带领4位代理人来到地下一层的内部书库进行检查。数分钟后,ETS代理人检查完毕走出书库,表示没有发现侵权资料。
  执行完毕后,ETS和GMAC美方代表罗斯先生掏出了一份感谢信,向法院对此案的公正审判和执行工作表示感谢。他说,自己看到了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承诺正在落实。
  据了解,去年12月27日此案终审判决后,新东方已按法院判决向ETS和GMAC支付了640万余元经济损失并登报公开致歉。
    
  案情回放
    1996年1月,北京市工商局就新东方学校擅自复制TOEFL考试题一事对其进行了检查,并责令其停止侵权。后新东方学校停止使用TOEFL考试资料,并主动与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ETS)联系,商谈有偿使用TOEFL考试资料问题,但未获答复,遂继续向学生提供TOEFL考试资料。
    1997年1月,北京市工商局再次对新东方学校进行检查,并扣压了《TOEFL全真试题精选》等书籍资料。新东方学校随后向市工商局出具保证书,承认复制发行TOEFL考试题的行为侵犯了ETS的著作权,保证不再发生侵权行为。
    2000年11月,宣武工商分局对新东方学校进行稽查,并扣留、封存了部分涉嫌侵权书籍。
    2001年1月,美国ETS、GMAC以侵犯著作权及商标权为由,将新东方学校告上法院。
    2003年9月27日,北京市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新东方学校立即停止侵犯TOEFL、GRE、GMAT考试试题著作权的行为,并将所有的侵权资料和印制侵权资料的软片交法院销毁;立即停止侵犯ETS、GMAC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登报公开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诉讼费用人民币1000余万元。新东方对此提起上诉。
    2004年12月27日,北京市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新东方侵犯著作权的指控成立,侵犯商标权的指控不成立。新东方的赔偿数额为人民币640余万元。
  据《法制晚报》